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眉山平康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案 |
眉山平康诊所有限公司 |
眉山平康诊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擅自诊治具有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眉山平康诊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通报批评、警告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
眉山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方通诗书路店中医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案 |
眉山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方通诗书路店中医诊所 |
眉山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方通诗书路店中医诊所于2022年9月13日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未对一名就诊患者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未对其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并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表,未落实预检分诊工作;2.一名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3.一名医务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眉山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方通诗书路店中医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通报批评、警告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
眉山市弘济中医医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密闭容器案 |
眉山市弘济中医医院 |
|
通报批评、警告、罚款2000元人民币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