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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眉山市东坡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工程(青衣江引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规避招标行政处罚案 |
眉山市东坡区益民供排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该公司在眉山市东坡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工程(青衣江引水二期工程)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200523元 |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