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6-26  点击: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维康医院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眉山维康医院

接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经调查,发现眉山维康医院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学毕业生孙某独立从事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罚款30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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