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8-26  点击: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蓝色港湾保健洗浴中心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眉山市东坡区蓝色港湾保健洗浴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蓝色港湾保健洗浴中心经2024年7月17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游离氯、化合性余氯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阳光新城一号)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经2024年7月16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游离氯、化合性余氯、氰尿酸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西班牙郡游泳场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

眉山飞渡游泳俱乐部经2024年7月16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尿素、氰尿酸、游离氯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四川康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四川康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川康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经2024年7月16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化合性余氯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

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经2024年7月16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尿素、菌落总数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汇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眉山汇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眉山汇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2024年7月17日国家双随机抽检采样,检测发现游泳池所检项目中游离氯、尿素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的规定,即该场所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