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43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刘锦兵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东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5年度东坡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一年来,区审计局 “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建立完善制度。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83个,其中: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2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投资审计258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3145.0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1283.1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7398.3万元,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57条,促进各部门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8个。同时,在医保资金检查中,将涉嫌套取医保资金的单位移送区人社局处理5件,移送区公安分局处理1件。
从审计总体情况看,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运行比较良好。实现财政总收入455779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654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7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3700万元,其他16853万元。一般预算决算总支出455779万元。
对于审计发现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按照要求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并将在2016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总体目标,重点是揭示和反映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政府性债务增减、存量债务的化解以及存量资金的盘活。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预算收入缴存不及时37397.17万元;存量资金应清理未清理4173.83万元;个别财政资金和账户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4456.60万元,主要是简蒲路和滨江大道征地拆迁安置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等。
税收征管审计是以促进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和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为目的。重点对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耕地占用税、契税、驾校行业营业税、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发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全省税收联网审计的要求,通过上下联动,利用省厅联网审计平台,使用数据库分析技术对东坡区2015年税收征管数据以及相关外部数据进行分析和延伸调查核实。发现主要问题有:四川黑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18178.01万元、应征未征驾驶培训学校营业税及附加22.28万元。上述问题,审计已要求及时清理纠正,涉嫌虚开发票是因为提前征收税款原因形成,驾校已补缴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等4.44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规范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为目的。2015年度重点对1所学校和2所卫生院的财政财务收支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乱收费、乱加价81.22万元、违规发放加班费和奖励45.97万元等。上述问题,审计对违规收费资金作出了收缴决定,对管理不规范资金要求及时纠正,对违规发放加班费和奖励要求予以清退,目前已清退35.26万元。
三、宏观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主要对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农村安全饮水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提交了2015年度各季度专题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度滞后、个别办事处和乡镇未将相关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财政监管体制存在漏洞,导致大量财政资金脱离监管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等问题。上述问题,审计已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其他问题已提出整改建议,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经济责任项目审计情况
将“高位求进、打造亮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素能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查处问题与整改提高和健全制度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主要做法:一是从联席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审计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大大提升了专业性和审计成效;二是实施乡镇领导干部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无缝衔接,为村级换届选举打好了基础;三是立足长远,详细规划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东坡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的通知》,通知要求5年内对区管干部重点审计对象在任期内轮审一遍。2015年度完成了8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8名,离任审计4名。共查出各项问题资金2084.5万元,承担主管领导责任金额2342.72万元,承担领导责任616.10万元,领导干部不承担责任金额1082.9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出借资金686.03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312.64万元、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62.95万元、挤占专项资金37.88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24.56万元等问题。对违规出借资金,审计要求及时收回,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责令归还原资金渠道,上述问题除执行期限未到的外,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指导乡镇审计站对全区162个村(社区)322名村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271.90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除执行期限未到的外,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投资审计工作坚持“转思路、转职能、转方式”,逐步摒弃管理越位、填补监督缺位,从以“审价”为主向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转变。为适应新的审计形势和审计定位,重点强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制度管项目管人。先后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等6个文件,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二是将重点项目列入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重视效益审计。全程关注项目实施效益,对项目管理部门相关环节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追责,该移送处理就移送、该列入黑名单就列入。通过效益审计建立惩戒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避免财政资金流失。四是加强对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管理,防范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对中介机构审计项目实行考核评分制和末位淘汰制。
2015年度,共完成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258个,送审金额104188.66万元,审定金额96790.36万元,核减金额7398.30万元,核减率7.10%。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项目随意新增工程的问题。如:区计生服务站改造工程、金花乡卫生院住院楼项目。二是存在部分工程造价偏高的问题。如:悦兴至回龙等4条农村公路改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费偏高率达34%。三是存在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的问题。如:2014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的集中供水项目延期1年半。上述问题,审计已对工程造价偏高作出了核减决定,对随意新增工程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的提出了建议。
六、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审计署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进行连续8年的跟踪审计,2015年度是第5年跟踪,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区实施了交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392户;上级财政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14.16万元闲置超过1年;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2.8万元;4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而未退出;不符合条件的6户违规申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报金额4.5万元,其中1户已领取危房改造补助0.75万元;14名不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违规申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报金额10.5万元;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3.38万元。针对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整改,目前已审核续发廉租房租赁补贴117户;闲置资金已全部拨付;对违规发放资金收回2.8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房源4套;追收廉租房租金3.38万元;清退违规享受农村危房补助家庭20户。
(二)“4.20”芦山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厅统一部署,分季度对全区纳入全省总规的8个“4.20”芦山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35651万元,其中:城乡住房建设项目1个金额33889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7个金额1762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累计完工6个、基本完工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有:3个总规项目多计工程投资129.12万元。上述多计工程投资已由审计核减。
(三)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2013年至201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资金筹集、管理及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大额救助对象及“一站式”服务(重点对集中供养五保户住院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涉及9个乡镇的10所敬老院,调查走访了22位五保老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标准支付医疗救助5.1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15%;超预算拨付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51.33万元;擅自更改救助对象或救助资金用途0.6万元;未及时支付救助资金1.09万元;敬老院五保老人存在频繁就医。上述问题,审计已责令区民政局及时纠正,并对擅自更改救助对象或救助资金用途的行为要求及时归垫。针对敬老院五保老人频繁住院的问题,以《审计要情》的方式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审计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城市“三无”和孤儿等三类特困对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强化了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
七、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有力补充,是防范系统内风险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对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出台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系统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试行)》,“试行意见”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有机结合,年初就作出安排部署,审计过程做到方案、取证、报告三统一,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培训内审人员,极大地提高了内审质量。2015年度区教育局已完成内审项目4个,在审项目3个;卫生局已完成内审项目2个,在审项目2个;粮食局在审项目2个。
八、重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组对东坡区的巡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东坡区,根据巡视组工作安排和要求,审计部门积极配合,精心准备、实事求是提供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眉山市东坡区重大项目、资金和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工作情况汇报》、《2012年至2015年上级审计机关对东坡区实施审计的情况报告》以及《2012年至2015年审计计划项目和党政交办项目871个的审计报告》(电子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一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批复和下达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未经人大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对确需调整的,应及时报人大通过。二是对年初代编预算、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资金,要限期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逐步完善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切实提高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加快推进改革,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一是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有效实施;三是加强对探索性做法的规范提升和总结推广,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免责机制。
(三)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的统筹协调,更加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在继续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坚决遏制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二是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
(四)加大对重大投资工程的监督。政府投资审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超出了单纯的工程核减范畴,已深入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否按相关规程操作、是否损害政府和群众利益。建设监管部门要依法强化政府重大投资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切实负起项目管理职责,切实维护政府和群众利益。
(五)强化问责和公开,推进审计问责和整改规范化管理。一是明确问责主体,严格执法,需要提请相关部门问责的,按规定移送处理。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三是增加工作透明度,对违纪问题在不影响国家和商业机密前提下公开审计结果,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公开处理及整改结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今后,审计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牢牢抓住“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这条主线,认真履职、依法审计,推进审计全覆盖,为促进全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