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7-0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6月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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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0010

2016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眉山市辽原秸秆加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建设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94号

2016.6.1

2

遂资眉高速三苏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99号

2016.6.13

3

眉山车辆民政福利有限公司车用锻件磨光材料加工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97号

2016.6.13

4

四川明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98号

2016.6.13

5

遂资眉高速眉山服务区加油对站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100号

2016.6.13

6

四川瀚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聚酯膜清洗车间项目

眉东环建函〔2016〕110号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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