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万胜镇出台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6-14  点击: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改善万胜镇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万胜,万胜镇以政府1号文件出台了《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六部分。

《方案》提出,切实抓好集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实行“门前三包”,以村组为单位修建垃圾池,确定专人定时清运垃圾,将责任区落实到户;集镇社区各商户、住户及各单位实行“四自一包”,做到垃圾入箱。

《方案》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各畜禽养殖户未采取环保措施达标排放的,一经发现依法处罚直至取缔,并对两委干部实行责任追究;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杂草和树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焚烧者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一次罚款500元至2000元,并对责任村实行目标扣分; 加强林区植被保护,禁止乱砍乱伐,禁止用火烧山,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对植被的侵害。

《方案》强调,强化核桃堰水库保护。严禁畜禽养殖粪便、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核桃堰水库,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强化万胜河、岳沟河生态保护,严禁河道沿岸从事养殖及工业生产活动,一旦发现,立即取缔。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禁止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

《方案》强调,禁止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万胜镇区域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资源开采单位或个人采用落后工艺和设备,对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和破坏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或关闭。

为保障万胜镇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了领导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

上一条:关于2016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6月12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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