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环保局:“五举措”推进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5-06-02  点击:

为深入推进环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局面,区环保局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开创廉政建设新局面。

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各股、室、站、队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真正落地。

落实“一岗双责”。创新开展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一是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廉政建设每年至少作一次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管范围的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部署;二是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勤政廉政约谈;三是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该部门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对新任职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五是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或苗头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落实廉政教育。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四个一”活动。一是局党组书记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二是每半年至少邀请专家或上级领导上一次廉政课;三是每半年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反腐倡廉专题片;四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建设研讨会。

落实制度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廉政建设的落脚点,大力推行“四项阳光”制度。一是“阳光决策”。凡是涉及人事、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大额经费开支一律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阳光审批”。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环评项目网上公示制度,对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法律依据、受理流程、审批结果等全面公开。三是“阳光收费”。对收费项目的依据、核算标准、收费额度全面公开,防范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四是“阳光政务”。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做好群众密切关注的环保相关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工作。

落实监督检查。以纠“四风”、转作风为重点,开展“三大检查”。一是围绕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区委八项规定、区纪委六项规定的监督检查,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环保队伍新风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重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是围绕政风行风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开展纠风工作,严禁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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