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责任编辑:区统计局  文章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7-08-04  点击: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统计法治化建设,东坡区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部署《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会上,东坡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岳松同志提出了的学习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减轻调查负担、科学统计,突出调查管理、行为规范、监督问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保障《条例》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领导班子成员务必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条例》,通读《条例》,熟记《条例》与分管所相关的内容,确保《条例》在分管领域的指导作用。将《条例》学习资料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重点学习第七章法律责任,要认真研读,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三是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强化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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