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眉东府〔2019〕41号 签发人:宋骥
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坡区人民政府和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眉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眉法领办〔2019〕1号)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和职责清单。
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眉东府办函〔2017〕139号)和《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东府办发〔2018〕12号),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与乡镇和区级主要部门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建设运用。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在中心目标“依法治区”工作中占20%的权重。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评打分。
(三)深化示范创建和工作宣传情况。
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16年至今,东坡区已成功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1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11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秀单位5个。同时,通过座谈、新闻信息、课题研究等方式扩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覆盖范围,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动态、新进展、新成就,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执行程序,强化审查,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公众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参与》频道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工程项目等征集公众建议意见7次,公众积极对政府重大决策提出建议意见。
2.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转发《眉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和《眉山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建眉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函》,充分利用市级专家库资源助推东坡区决策质量再上新台阶。
3.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程序。转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眉山市东坡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和《眉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区级各行政决策起草部门和决策执行主办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二)有效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
1.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将政府议题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必要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
2.合法性审查案例分析和理论研讨。建立合法性审查研讨制度,对重大决策、疑难案例邀请法律顾问一起召开讨论研究会议。
3.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建立执业律师、政府法制审查人员组成的区党政法律顾问团,并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眉山市东坡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投资合同等合法性审查。
(三)认真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及适用、责任追究的程序等方面予以明确。
(四)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1.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眉东府发〔2018〕9号),我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2018年,向市法制办和区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
2.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当前全区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相结合为原则,采取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形式,把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作为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2018年,共组织会前学法11次,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5个。
(五)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管理、运用。
1.印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眉东委办〔2018〕11号),扩充党政法律顾问团中执业律师人数至21人,区级各主要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均已聘请法律顾问。
2.制定《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眉东委办〔2018〕28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的通知》(眉东府办发〔2018〕10号),规范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费用支付等相关事项。2018年法律顾问经费预算50万元。
3.全面落实党政区级领导法务助理制度,一名党政区级领导配备一名律师法务助理和一名法务联络员,推进依法决策。2018年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74份;参加政府工作会议69人次;法律顾问陪同区领导参加群众接访56人次;出具法制审查意见114次,共提出意见300余条。
三、纵推复议,改进应诉,有效提高矛盾化解效能
(一)纵深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坚持公正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8年度,我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办结20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中止2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维持行政行为4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6件,确认违法5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件;收到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1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市政府驳回申请人申请7件,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答复3件;区人民政府收到司法建议书1件,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在收到建议书或意见书后积极处理、整改,并及时回复处理情况。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我区认真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18年收到行政应诉通知书29份(含二审),其中开庭审理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件,出庭率达100%。
同时,强化应诉能力建设。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行政行为加强监督,指导应诉。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团在日常行政行为及行政应诉中作用,降低败诉讼风险。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全部聘请法律顾问,降低行政违法风险。2018年,区政府无一件行政应诉案件败诉,均以区政府胜诉或调解方式结案。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柔性化解。
1.持续深化诉非衔接工作,2018年法院调解1465件,撤诉1259件,调撤率63.8%。
2.积极推进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全面完成人民法庭标准化家事审判法庭建设。2018年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956件,调解407件,撤诉260件。
3.全面推进公调对接,建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共接受派出所移交和委托案件98件,调解成功88件,调解成功率为90%。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建立了第三方调解平台,聘请专职工作人员2名,并吸纳行业领军人物107名组成专家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四)做好仲裁咨询引导工作。
充分发挥眉山仲裁委员会受案咨询点作用,深入推进“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提升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作用,做好仲裁咨询引导工作,全年接受仲裁咨询12人次。
四、健全机制,配齐设备,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
(一)及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省、市党政机构改革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新组建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来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相关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职责。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已配备到位,正抓紧编制三定方案,科学设置股室,加快充实人员,并按中央部署稳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积极推动涉罪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和办理。
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有效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东坡区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办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1件,经检察机关建议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后立案侦查23件,移送案件成案率为62%。检察机关起诉“行刑衔接”案件20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9人,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迅速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我区印发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执行“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18〕1号)。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窗口,部分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服务办事窗口公示本单位执法信息;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绝大多数单位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器,采用文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均已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人员会同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四)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眉山市东坡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办证、换证、年审等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2018年年审行政执法证836个,换发、新发190个;8月份按照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对拟办证、换证执法人员开展统一网络培训,并于11月28日采用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考核通过294人。
2.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结果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二是落实好重大行政执法备案,2018年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3件。
五、深化改革,落实公示,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各类证明材料。2018年5月,我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眉山市东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并予以公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2018年10月中旬,及时调整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7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共涉及25个部门239条事项。
清理全区证明事项,形成《眉山市东坡区证明事项汇总表》,共清理139项证明事项,保留103项,废止36项。
2.“五位一体”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建设。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行政许可股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全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中心。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区所有审批事项材料要素、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集中清理,统一印制并公布办事指南,及时在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政务服务部门网站和办事窗口公示清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积极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和“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的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3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达到100%。编制《眉山市东坡区“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带审批性质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集中梳理,涉及30个部门416条事项,纳入事项占比91.6%。
(二)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省清单进行我区清单的清理编制,形成《眉山市东坡区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本)》,在2019年1月发至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在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清单涉及34个部门(单位)10类权力事项,共5263条事项。
(三)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设实施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做到“流程网上走、登记不见面、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截至2019年3月5日,区工商分局全程电子化总申报数量达188户,审核已通过167户。积极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为企业办证2700件,为个体办证11661件。
(四)推进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2018年至今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74条,行政处罚信息2881条。
(五)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东府办发〔2018〕14号),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通过东坡区委区政府网“五公开推进情况”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其中“决策公开”栏目公开信息97条、“执行公开”栏目公开信息2000余条、“管理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5条、“服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57条、“结果公开”栏目公开信息486条。
(六)网站协同联动和政民互动机制的深化落实绩况。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区委区政府网迁移到市上,使用眉山市华为政务云硬件环境和市网站集群软件环境。按省、市要求,东坡区各园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均已在东坡区委区政府网开设栏目,未独立开设网站,确保各单位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和政民互动功能实现。开设“公众参与”主栏目,以及“书记信箱”“区长信箱”“信访投诉”“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子栏目。2018年度,“书记信箱”收到信件17件,办结17件;“区长信箱”收到信件25件,办结25件;“信访投诉”收到信件71件,其中不属于受理范围信件8件,办结63件;“在线访谈”开展2期;“意见征集”开展7次;“网上调查”开展7次。
六、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是要对照《眉山市东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梳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形成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二是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督察督办和考核,督促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任务完成质量;三是要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形成系统的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经验,积极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