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43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修文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红旗社区7、8、9、10组,红旗社区集体;修文镇铝城社区9组,面积合计3.0266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4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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