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1〕10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三苏镇、修文镇、松江镇、思蒙镇、尚义镇、崇礼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复兴镇山祠村9、11组;三苏镇丛林村5组;修文镇国庆村4组;松江镇龙堰村2组,五里村2组;思蒙镇泥河村6组,藕花村6组,宋堰村1组,新堰村4组;尚义镇龚村村2、3组,桥楼村10、15组及村集体;崇礼镇万坝社区7组,玄翁村5组,中塘村3组,面积合计11.1217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表)。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10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土地现状及地面附属设施、拟征收面积范围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