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8〕1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执行“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执行“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