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发〔2021〕8号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区第六届人民政府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解读链接:/info/1213/81800.htm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