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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眉山市东坡区福辰大药房泡菜城分店等3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 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东坡区福辰大药房泡菜城分店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48号万景东岸雅苑15幢1层7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小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银座店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醴泉路245-247号 |
零售、异地 |
东坡区康之佳药房万霖钱丰店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26号万霖钱丰6栋11号1层 |
零售、异地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