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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天添日化经营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2-09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妆罚〔2019〕1号

案件名称

李淑英(天添日化)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案

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淑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淑英

主要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于2019年10月23日对东坡区高灯南路143号一家名为天添日化的经营店进行检查。经询问,当事人承认曾经销售过名为“中华古韵水嫩美颜靓肤堂二合一”的化妆品给消费者,执法人员在店内未发现该产品,也未发现“美肤堂”“丹雪尼兰三件套和洗面奶”等化妆品。执法人员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未发现“中华古韵水嫩美颜靓肤堂二合一”产品所标示的生产企业和相关任何信息,初步怀疑该产品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我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经营化妆品5天;2没收违法所得68元;3处以没收违法2倍的罚款136元,以上罚没合计204元(贰佰零肆元正)。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2019年12月7日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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