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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食药监局“王刚加工自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12-28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115号

案件名称

王刚加工自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刚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刚

主要违法事实

1.未持备案证经营

2.加工自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

3.未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进货查验及保留相关票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1.警告;2.处以罚款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12.25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25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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