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东坡区食药监局“东坡区英蕊美容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08-20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妆罚〔2018〕1号

案件名称

东坡区英蕊美容馆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东坡区英蕊美容馆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无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海丽

主要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于2018年7月5日对东坡区英蕊美容馆进行检查,在该店的冰箱内发现两种产品:BEAUPISTIL英蕊 FAT DISSOLVING LYOPHILIZED POWDER(NET:100mg)和BEAUPISTIL英蕊 FAT DISSOLVING SOLVENT LIQUID(NET:5ml)各10瓶。两种化妆品标签上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及卫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当事人不能提供两种产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材料。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我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经营化妆品15天。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14日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