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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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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华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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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四川省眉山市华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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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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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管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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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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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处罚款3000元;罚没款合计3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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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18.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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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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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