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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0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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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尹希(东坡区眉州药房连锁和平加盟店)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用农产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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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东坡区眉州药房连锁和平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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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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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尹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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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用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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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款10000.00元;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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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18.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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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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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