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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食药监局-东坡区刘卫平小吃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07-09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060号

案件名称

刘卫平(东坡区刘卫平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售馒头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东坡区刘卫平小吃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卫平

主要违法事实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售馒头、采购食品未尽到查验义务。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警告。

2、处罚款500元;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7.3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7.3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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