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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太和镇,用地面积57973.16㎡,本次调整内容为:将屋顶瓦材质由小青瓦调整为仿小青瓦材质的合成树脂瓦。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对该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