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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项目
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岷江东岸(东坡)工业发展集中区)
建设单位:四川瀚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厂房,新增反应釜、压滤机、烘干机等设备,建成年产3000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生产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多方面的,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汽车尾气等;高噪声施工机械及大型建材运输车辆;工程建筑垃圾等。
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是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关键。建设单位在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法规为指导,将有关内容作为合同内容明确要求,以控制建设期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运营期
①废水
项目蒸发除杂装置冷凝水完全回用于二次热溶补水,不外排;废气洗涤塔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中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依托现有生活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最终经眉山经开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岷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本项目以发烟硫酸储罐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禁止引入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③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⑤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报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提出的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
项目蒸发除杂装置冷凝水完全回用于二次热溶补水,不外排;废气洗涤塔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中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
循环冷却塔排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属于清下水,经厂区雨水排口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也能满足眉山经开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进入眉山经开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岷江。
综上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废水去向明确。
②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来源有:磺化废气、中和废气、干燥尾气,同时将新增食堂油烟废气和导热油炉废气。
磺化废气经真空系统引入浓硫酸吸收塔吸收后,再经10%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要求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中和废气为中和反应釜中Na2CO3与强酸间苯二甲酸-5-磺酸反应和过量的Na2CO3与硫酸发生中和反应,生成的CO2。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
干燥废气为盘式干燥器顶部排出的含尘尾气,经布袋收尘回收物料,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要求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依托现有旋风+水膜除尘后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效率大于85%),外排油烟浓度可小于标准要求2mg/ m?。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机、冷却塔、泵类及生产装置等,通过采取合理总平及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⑤ 环境风险
为防范环境风险,项目配置风险防范设施,配备应急人员,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员工和群众进行事故应急演练,通过上述措施,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成都市相关规划。
(2)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瀚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汉洲
联系电话:13990346669
电子邮件:756976444@qq.com
(2)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4388591
电子邮件:eia@edri.cn
8、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