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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我局登记的眉山市东坡区爱心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益心青少年成长志愿服务队、眉山市东坡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眉山市东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眉山市东坡区青穗志愿者服务队、眉山市东坡区知行者志愿服务队、眉山市东坡区泽华妇女权益保护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益家家庭教育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紧急救援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喆雅爱益行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科普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爱家情感志愿者协会、眉山市东坡区益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等1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东坡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