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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商务局关于眉山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办法及相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办理流程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0〕6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区政府组织区人社局、东坡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东坡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博览局审定:2020年第八批申请困难企业认定和稳岗返还资金的12户企业为困难企业,拟给予稳岗返还资金1305330元。现予以公示。
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28)38289802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