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现将《眉山市东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眉山市东坡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眉山市东坡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