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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2015年东坡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立足东坡实际,结合警务改革和“特色四区”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公安“三化建设”、全力推进公安改革创新,加速法治公安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全区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效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能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概况
区公安分局设行政单位1个,下设置部门42个,有机关党委、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大队、情报大队、调解中心、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刑警一大队、刑警二大队、特警大队、交警大队、苏祠派出所、通惠派出所、大石桥派出所、紫竹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太和派出所 、悦兴派出所、土地派出所、崇礼派出所、复盛派出所、永寿派出所、复兴派出所、柳圣派出所、金花派出所、松江派出所、思蒙派出所、崇仁派出所、白马派出所、尚义派出所、多悦派出所、秦家派出所、盘鳌派出所、万胜派出所、广济派出所、三苏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812.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35.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6.83万元,项目支出4075.3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所属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房屋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及维护、基本设施建设费、中心城区巡逻经费、康复中心专项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9262.5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禁毒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基本设施建设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2.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31.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06.21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