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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东坡区实际,推进全区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区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3.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4.调查研究我区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指导和推进全区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6.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全区进一步深化拓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技能培训,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10批次,全年培训妇女1000人。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干预和处理机制。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密切协助,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3.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滚动救助1000名贫困母亲。积极争取、协调、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大力开展温暖帮扶行动,广泛吸引社会热心人士参与贫困母亲、单亲母亲、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行动。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及关爱活动。
4.大力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倡导尊老爱幼、夫妻恩爱、亲善教子、邻里和谐、廉洁文明的家德家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人人相互关爱、家家幸福和谐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绿海明珠建设,切实做好“绿化阳台、美化家庭”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表彰10户最美家庭。
5.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挥“妇女之家”作用,指导基层群团服务中心创新开展工作,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6.建立“反家暴中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部门概况
区妇联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席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席1名、纪检组长1名、主任科员1名,属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区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63.46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3.4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8.41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3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妇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妇联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57.2645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关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6.1957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妇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用于专项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58.41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民服务“五个一”活动经费、救助贫母亲活动和扶贫发展经费、困境儿童救助经费、妇儿工委专项经费、“三八”、“六一”节活动经费、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母亲经费。
(二)医疗卫生2.25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936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眉山市东坡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决)算数 | 项目 | 预(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63.46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63.4602 |
二、事业收入 | ? | 群众团体事务 | 163.4602 |
三、经营收入 | ? |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 | 57.2645 |
四、其他收入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 | 106.1957 |
? | ? | 二、医疗卫生 | 2.2509 |
? | ? | 医疗保障 | 2.2509 |
? | ?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2.7936 |
? | ? | 住房改革支出 | 2.7936 |
? | ? | 住房公积金 | 2.7936 |
收入合计 | 163.4602 | 支出合计 | 163.460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
收入总计 | 163.4602 | 支出总计 | 163.4602 |
附件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63.4602 | 57.2645 | 106.1957 | ? |
群众团体事务 | 163.4602 | 57.26 | 106.1957 | ? |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 | 57.26 | 57.26 | ?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 | 106.1957 | ? | 106.1957 | ? |
七、医疗卫生 | 2.2509 | 2.2509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7936 | 2.7936 | ? | ? |
合计 | 163.4602 | 57.2645 | 106.195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