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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居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宣传、督促、检查落实有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对全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进行稽核、对个人账户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部门概况
201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按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网管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社保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256.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6.3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0.59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中增加了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活动专项经费,以及更换信息中心CPU电源专项经费。
2014年社保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256.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0.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社保经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8万元,分别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支出。
附表一: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