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东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国资办(合作办)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眉东编委[2007]144号)精神,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依法对区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搞好资产整合,提高使用效益;
3、政府性融资项目的规划、协调以及贷后管理工作;
4、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代表区政府对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责;
5、负责对区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6、承办市国资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监管,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实现非税收入1.62亿元。
2、全年依托融资平台公司融资8.9亿元、依托发投公司启动全区棚改项目,在思蒙镇沈店村三组新建污水处理厂。
3、统一管理全区经营性资产,实现经营收入486万元。
4、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5、完成国资领域维稳任务,完成光荣院片区涉及房屋置换者调处工作。
6、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部门概况
区国资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区国资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7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5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开发支出相应增加。
2014年区国资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1万元,教育支出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79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6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开发支出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国资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国资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国资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1万元,主要用于区国资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我局承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还本付息支出。
(二)教育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培训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8579万元,主要用于党校片区、嘉阳钢厂地面国有资产补偿款。
(四)农林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畜牧兽医站办公场所搬迁补助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融资、资产整合、太和镇等土地流转公司注册资本金、思蒙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地堪、代缴千禾味业等四家企业和个人应缴土地出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