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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28-38119464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眉山市旺利达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包装罐和节能门窗生产建设项目(噪声和固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属包装罐和节能门窗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租用龙亭村原怀安村办公室场地,建设生产厂房及金属包装罐和节能门窗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节能门窗20000平方米以及技术包装罐20000个。
建设单位:眉山市旺利达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坡区太和镇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1.0%。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区进行绿化,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2、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余料、废金属渣、废包装材料、废铝合金密封胶等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验收监测表》中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与暂存情况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立暂存间,均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眉山市旺利达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包装罐和节能门窗生产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厂界噪声达标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去向明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28-38566600
(2)建设单位:何忠利 13508078750